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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中“的”字结构翻译探讨

作者:林克难 籍明文
 

中国加入 WTO 之后,为了中国政府的承诺,各地都在组织人员,把地方法规翻译成英文,以遵循国际惯例,满足外国投资者了解中国的法律法规的需要,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促进中国的改革开放。笔者应当地政府所托,与自己的学生一起,翻译了一些当地的法规。在翻译过程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其中深有体会的一点是法律文书中 “ 的 ” 字结构的翻译。本文想结合翻译过程中学习的一些实例,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以就教于各位专业学者,法律工作者,以共同努力,做好法律法规的翻译工作。

“ 的 ” 字结构事实上是中文省略了作为逻辑主语的行为者的一种语法结构,在句子中充当主语。它们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由抽象词组成,如 “ 红的是我的,绿的是你的 ” ;(二)由动宾词组 + 的组成,例如, “ 值得高兴的是,他没有受伤。 ” ;(三)由主谓词组+的,例如: “ 他指的不是这件事 ” 。(喻云根等, 253 )。 “ 的 ” 字结构在法律文书中尤为常见。 “ 的 ” 字结构的多种形式中,用于法律文书的主要有 “ 动宾词组+的,比如: “ 构成犯罪的 ” , “ 获得证书的 ” ,等等,下面,笔者试图将法律文书中的 “ 的 ” 字结构再细分为八类,分门别类进行分析,并举出中国法律出版社的相关译文以资参考。

1 、 Whoever 式:

原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师法, 8 )

分析:逻辑主语是行为者,而且句子比较短,适合使用这种句型。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文书不用 those who 句型,因为这种句型比较口语化,与法律文书的文体要求不符, whoever 同时又有包括一切人的含义,比较适用于这种泛指一切人的句子。

译文: Whoever meets one of the following requirements may take the examinations for the qualifications of a licensed doctor. (医师法, 7 )

2 、 Anyone who 式:

原文: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 1 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法, 10 )

分析: anyone who 与 whoever 表面看来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细辩之下,它们的适用范围还是有一些不同, anyone who 用来指称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并不是泛指所有的人,如 whoever 那样; anyone who 另外一点与 whoever 不同的地方是, anyone who 是个定语从句,后边可以带好几个并行成分的句子而读者读起来不感吃力,这点 whoever 是自叹不如的,大家在决定用 whoever 还是 anyone who 之前一定要仔细分析句型,然后再下笔。

译文: Anyone who has reached the level of a graduate from the faculty of medicine of a university or a polytechnic school and,under the guidance of a licensed doctor ,worked on probation for at least one year in the medical treatment, disease prevention or health care institution may take the examinations for the qualifications of an assistant doctor.( 医师法, 9)

3 、 No one who 式:

原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医师法, 12 )

分析:这是 anyone who 的否定形式。中文常常否定动词,如此句中的 “ 不予注册 ” ,而英语却否定名词,如此句中的 no one 。正由于这个原因,尽管这个句子很短,也不适用 whoever 句型。

译文: No one who is found in one of the following cases shall be registered (医师法, 11 )

4 、寻找主语式:

原文: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法, 10 )

分析:上面说过, “ 的 ” 结构,实际上是省略了逻辑主语的句子,由于英语受 SVO 结构的要求,必须出一个主语。然而,这第四种类型的句子,没有必要按照 anyone who 的句型去翻译,另外添加一个主语,那样就会显得累赘。有时,主语可以在上下文当中找到。这句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因为 “ 取得医师资格的人 ” 岂不就是 “ 执业医师 ” 的意思吗?当然,要把主语找出来,并打破原文的字面束缚,是需要一定的学识与胆量的,需要平时多看多学,细细体会。

译文: A certified doctor may apply for registration to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for public health of the local people′s government at or above the county level. ( 医师法, 9)

5 、补出主语式:

原文:储存、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违反本法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环境法, 44 )

分析:补出主语式与上文第一式 “whoever” 式,第二式 anyone who 式不同之处在于它根据原文的上下文,补出了一个具体的主语,使行为者更加具体、明确。这儿补出的主语是 “any person or unit” 。翻译好这类句子的关键是找准行为者,使之与上下文协调。

译文: If any person or unit stores, transports or treats urban house refuse against the provisions of this Law, he or it shall be pun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of the State Council regard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urban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环境法, 43 )

6 、 Where+person(active voice) 式:

原文: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医师法, 28 )

分析:当 “ 的 ” 字结构的逻辑主语与具体行为的主语并非同一的时候, where 是个非常有用的词。在法律文书的翻译中, where 结构是经常用到的。必须指出的是 where 与 when 、 if 的不同。初看之下,好象用 where 起句的地方,可以用 if 或 when 取代。但是细细分析起来,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主要的区别在于, if 强调了一种假设, when 强调了时间上的关系,而 where 显得比较客观,读来给人一种庄重的感觉, “ 只要你这么做了,你就理当受到惩罚 ” ,而不分时间,也没有任何条件。

译文: Where a person obtains the doctors license by illegitimate means,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for health that granted the license shall revoke it ;( 医师法, 29)

7 、 Where+things (passive voice) 式:

原文:仿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译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法, 34 )

分析:这是 where 式句型的一种变体,用以强调原文动宾结构中的宾语。应该讲,用 6 式还是 7 式都是可以的,也就是说,无论是用主动句型还是用被动句型都是可以考虑的。至于用哪个,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像这句,有五个动词,五个宾语,三个短语,如用 6 式,出一个人称主语 anyone, 句子势必显得、冗长,头轻而脚重。而用被动,可以将句子拆成三个部分,分别表达,整句显得前后用力平衡。

译文: Where accounting vouches or account books are counterfeited or altered, or false financial and accounting reports are prepared, and there fore a crime is constituted, criminal liabilities shall be investigat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 I (会计法, 35 )

8 、 If it is +adjective 式:

原文:确有必要进口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方可进口。(环境法, 18 )

分析:如同上面的两种句式,这种句式其实也有一个潜在主语,把它补出,也未尝不可。如此句,也可以译成 If a unit really needs to import …… If it is really necessary for a unit to import… 。但是,与上面两句不同的是,这句中有一个形容词 “ 必要 ” ,因此,完全可以利用这个形容词,而把事实上的主语也同样隐藏起来。

译文: If it is really necessary to import as raw material of the solid waste that is included in the catalog stipulated in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examination must be conducted by the compete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competent department of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under the State Council and permission must be obtained from them in advance. (环境法, 19 )

从事翻译法律文书工作的,大部分是英语专业的毕业生,他们一般并没有专门学过法律文书的翻译。要做好翻译工作,关键是找到所谓的 “ 上位文件 ” 。比方,你翻译《 XX 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办法》,最好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英文对照本拿来认真地学习一遍,这样会使你的工作变的简便的多。如果能进一步,总结一下其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那就更加理想了。我们这儿总结的是 “ 的 ” 字结构的翻译问题。其实,还有许多类似的问题值得研究、总结。限于篇幅,我们就不在这儿展开谈了。当然,如果在翻译法律文书之前,还能读一读 “ 外位文件 ” ,即国外有关法律文书,那么,翻译起来心里就更有把握了。

(此文原发表于《上海科技翻译》 2002 年第三期)

[ 作者简介 ] 林克难,天津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授,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各种文体翻译研究与教学。籍明文,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数学教学与研究,探索用英语讲授专业课。

参考文献:

[ 1 ]喻云根,等 . 新编翻译教程(英语专业)[ M ] . 洛阳:中国人民解放军外语学院(内部发行), 1986.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英文对照本)[ M ] . 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 1999.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英文对照本)[ M ] . 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 2001.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英文对照本)[ M ] . 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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